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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6 16:11
来自移动版金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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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4月份在泰州买的电动自行车,现在可以在金湖上牌。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注册登记,但超过三十日未登记的,只要车辆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仍可上牌 。
金湖县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地点包括市县(区)交警大(中)队、车管所、行政服务中心或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邮政代办交管业务服务站。具体有金湖县城区中队登记业务受理点(金湖西路1号)、金湖县戴楼中队登记业务受理点(戴楼镇205国道1154KM处)、金湖县金宝中队登记业务受理点(332省道158KM处)、金湖县金北中队登记业务受理点(331省道181公里处)等。
上牌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
- 所有人身份证明,个人的身份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等。
- 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 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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