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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妄图“一逃了之”,没想到金湖交警仅用200余分钟,就找到了他
日前,金湖县塔集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嫌疑人丁某某因害怕承担责任,心存侥幸,妄图“一逃了之”,逃避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没想到金湖交警仅用200余分钟,就找到了他……。
2月5日13时55分许,金湖县塔集镇双庙村6组路段有一辆轿车撞到电动四轮车,致电动四轮车掉进路边河里后,肇事轿车驾车逃逸。接到警情后,金湖交警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和事故勘查工作,并于第一时间与报警人取得联系,了解相关细节,初步掌握肇事车辆可能为黑色SUV小型轿车。鉴于案情复杂,县公安局副局长赵建标及大队主要领导在得知基本案情后,立即驱车赶到现场,指挥侦破工作。大队随即成立了专案组,明确工作职责。专案组民警从视频研判、走访群众、现场勘查等方面入手,仅用3个多小时,成功锁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黑色英菲尼迪牌SUV,并在塔集镇* 村将牌号为甘AF*2*X车辆截获,抓获肇事嫌疑人丁某某(男,金湖县塔集镇人)。
目前,丁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金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案侦查,等待丁某某的将是法律严惩。
—— 供稿 谢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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