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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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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07:46
来自移动版金湖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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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西省
现在已经不是丑不丑的问题,很多事情最初的时候我们是不知道的,也不想太深究,结果和受害者与办案机关沟通,发现案件越来越扑朔迷离,我们一直不理解他手里有那么多钱,为什么最后几天和疯了一样卖东西?为什么他分明没有还债权人那么多钱,还非要说还钱?还有每次警察问他说钱去哪了,他为什么特别生气?其中一个受害者前几天点醒了我,她说李峰在知道自己要进去说他一定要转移财产,后来又得知他母亲也曾收款十多万,前妻每个月从他这里拿钱好几万,我们从来不是接受不了钱花光了,而是接受不了你明知钱去哪里,但是却不追,如果真的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李峰本人的刑罚要比现在重20%左右,我们又可以追回被转移的钱,以及如果有些人存在犯罪行为就棺材也压不住。如果每一次诈骗罪我们都得过且过,那么越来越多人就会觉得我一个人受苦全家享福,这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只有让诈骗者意识到转移财产不仅不能保住财产还要加重自己的刑罚,这样才不敢再犯罪。其实每次行动之.前,我们都和他家沟通过,比如这次受害者亲自上门把利害关系和他母亲说明,如果给钱我们就愿意写谅解书,他前妻这笔钱按照法律规定是一定要追的,而且如果真的在他进去之前有转移财产给身边人,他不仅牢坐的越来越久,你们钱也必须要退,相关人不一定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你们这不是得不偿失,害人害己,他母亲只是意味深长笑了一下,说这是儿子给的抚养费,也很正常,所以几万块钱抚养费一个月正常,赃款养孩子也正常。只能说无知者无畏吧,每一次机会摆在面前,都放掉,然后真的事情发生了,自己又开始后悔怨天尤人,李峰进去的时候这样,现在也如此,总是重蹈覆辙自己的悲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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